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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支流区泽库县巴曲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服务部分)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河流域支流区泽库县巴曲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服务部分)已由泽库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泽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规模:黄河流域支流区泽库县巴曲河水生态治理工程项目(服务部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注册环保工程师](含)以上或者[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资格,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略)/)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略)0:**时至(略)**:**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时**分,地点为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泽库县财政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略)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泽库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 | (略):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