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民和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纵赢公招(货物)**-**
项目名称:**年民和县中小学寄宿制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普通高中学生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包1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蔬菜、水果、奶类、糕点类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包2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蔬菜、水果、奶类、糕点类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包3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清真牛羊肉、鸡肉、禽蛋类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包4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清真牛羊肉、鸡肉、禽蛋类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包5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肉、牛羊肉、鸡肉、禽蛋类 备注:/
标项六 标项名称:包6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大肉、牛羊肉、鸡肉、禽蛋类 备注:/
标项七 标项名称:包7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米面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年春季学期开学至**年秋季学期结束,供应时限为一学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包1、包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包3、包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批准的且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代理商)则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针对牛羊肉、鸡肉屠宰企业须具备并提供屠宰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健康许可证和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同批次肉类检测报告、检疫证。同时所供应牛羊肉生加工企业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 包5、包6: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针对大肉、牛羊肉、鸡肉屠宰企业须具备并提供屠宰场营业执照、动物防疫合格证、卫生健康许可证和动物检疫机构出具的同批次肉类检测报告、检疫证。 包7: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国家批准的且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经销商,则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大米必须符合国家GB/T **-**《大米》,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保质期内具有产品检验报告;菜籽油必须符合国家GB/T **-**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保质期内具有产品检验报告;面粉必须符合国家GB/T **-**标准,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在保质期内具有产品检验报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室
方式:现场或邮箱购买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三
开标时间:(略)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网站: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3.中标原则: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包,但只允许中一个包;若同时在多个包评分排名第一,则按大包优先原则中标一个包。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川口镇东垣一路7号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宁张路**号西宁孵化基地楼后人才公寓9楼**室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康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