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群科新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监理已由化隆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规模:工程位于海东市化隆县群科污水处理场东南处 ,主要建设内容:布置潜流人工湿地1处,工艺采用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水平潜流人工湿地,处理规模为**m3/d,湿地出水水质达到地表准IV类。建设复合潜流人工湿地面积**.**㎡(折合**.**亩,含集配水渠),建设值班室1座(**㎡,含控制室和工具间),建设在线水质监测用房**㎡,建设污水处理厂至湿地泵站1座,再生水回用一级泵站1座,建设污水处理厂至湿地DN**管道**米,配套泵站DN**压力管道**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业绩、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略)/)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略)0:**时至(略)**:**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 **时**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1)(地址:(略))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招标代理机构:西宁(略) |
地址:(略) | 地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略) | 电话:(略)-(略) |
传真: | 传真: |
(略)
附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