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中心工区智能仓储所需设备材料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1.1采购项目名称:西宁中心工区智能仓储所需设备材料采购。
1.2采购人:(略)。
1.3采购代理机构:青(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一家。
2.1采购范围:
标包1 | 半自动密集存储货架 | 套 | 1 |
重型横梁货架 | 套 | 1 | |
悬臂货架 | 套 | 3 | |
线缆盘货架 | 组 | 2 | |
中型货架 | 组 | ** | |
中型货架外侧板 | 套 | ** | |
地堆外围网 | 套 | 1 | |
**钢托盘(带框) | 只 | ** | |
塑料托盘 | 只 | ** | |
塑料箱 | 只 | ** | |
穿梭车 | 台 | 1 | |
备用电池 | 块 | 1 | |
充电站 | 套 | 1 | |
叉车 | 台 | 1 |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发货,**天内安装调试结束。
2.3交货地点:(略)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满足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采购需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近三年(**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4)信誉要求: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询比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1如贵单位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请于**年5月**日至**年5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号6号楼**室购买采购文件。
网上购买: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将采购文件费汇入以下账户,并将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采购文件购买缴费证明扫描后发送至电子邮箱((略));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后将PDF版电子询比文件发至供应商邮箱,在邮件中须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需开具电子发票需标明供应商名称、纳税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电话,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电话:(略)-(略)
账户名称:青(略)
银行:青海银行五四大街支行
银行账号:(略)(略)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2日**时**分,地点为: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朝阳西路**号6号楼**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8.评审办法
本次询比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
采购人:(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 采购代理机构:青(略) 地址:(略) 邮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 |
**年5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