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格尔木公路总段采购机械设备项目磋商公告
青海省格尔木公路总段采购机械设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西路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7楼**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略)**:**(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陕西开源磋商(货物)**-**号
项目名称:青海省格尔木公路总段采购机械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响应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合法组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经信用中国(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
7、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略)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响应单位(略)联系邮箱,在邮件成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联系人:(略):(略)
邮箱地址:(略)@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略)市民中心支行
收款人:(略)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公告期限:自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3、公告内容以青海省项目信息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青海省格尔木公路总段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方式:(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