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
    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室(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获取投标文件,并于(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JJDDBB-F**
项目名称: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1
  标项名称:物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分包一;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略))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略) 至 (略) 上午**:**-**:**和 下午**:**-**:**
地点:(略)(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
方式:网上发送或线下发送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价、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略)-(略) | 地址:(略)(海湖新区财富广场B座7层**))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略) | 电话:(略) |
电子信箱:/ | 电子邮件:(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