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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机动车拍卖公告交易公告

招标公告 青海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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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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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产权交易公告
  受**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机动车拍卖公告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标的内容
子账号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略)(略)**
机动车拍卖公告标段一青AEF**
机动车拍卖公告标段一青AEF**
[尚未生成子账号]
2.**
1.**
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查验所拍卖标的物现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以现状展示为准,拍卖会只对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对所拍卖的标的物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因此,竞买人在参加拍卖会前务必详细了解拍品的现状等相关事项(包括瑕疵)一经拍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品。 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视为已行使前款权利和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 网络拍卖成交后,拍得标的的竞买人身份转为买受人,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成交款在拍卖会结束后(即**年1月5日**:**前)一次性付清,并携带相关证件(个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章)与我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标的。否则,其保证金不予退还(归拍卖人所有),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买受人还应当承担该标的再行拍卖造成的成本支出和差价损失及违约责任。 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需自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车辆交接,并自行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办理车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税、费、审验、违章、罚款、证照补办、维修、安全责任等及不可预见性的瑕疵问题均由买受人承担。本次拍卖标的的交付由拍卖人负责移交车辆相关手续及车辆。
三、转让方式: 网上竞价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略)到(略) 上午8:**到**:**--下午**:**到**:**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中拍平台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略) **:**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略)
地 址:
(略) 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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