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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沧江源园区阿多乡政府至扎青乡政府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澜沧江源园区阿多乡政府至扎青乡政府生态修复项目已由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以三江园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招标人为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规模:澜沧江源园区阿多乡新区至扎青乡公路沿线,边坡修建挡土墙7处、坡面护坡工程2处、防护网工程1处、堤防工程2处、道路防护栏工程1处、生态修复工程**处、取土工程3处、设置宣传牌1个,工程监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 该项目共**(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略)/)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略)**:**时至(略)**:**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时**分,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六。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略);上发布。
7 、接受异议
接受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受异议联系人:(略)
接受异议联系方式:(略)-(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澜沧江源园区国家公园管委会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 | (略):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号水电大厦6楼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话:(略)-(略) | 电话:(略)-(略) |
传真: | 传真:(略)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