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培训大屏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培训大屏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 CDJC-**-**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培训大屏改造项目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项目分包个数 | 无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
公告发布时间 | (略)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略)至**月**日,每天上午9:**-**:**,下午2:**-5:**(节假日除外)。 |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 现场购买 |
磋商文件售价 | (略)/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西宁市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楼 标书购买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转** 电子邮箱:(略) |
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略)上午**:**(北京时间)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略)上午**:**(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 西宁市五四西路**号新华联国际中心3号公寓楼**楼 |
采购人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 号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转** 联系地址:(略)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西宁市商业巷支行 |
收款人 | (略) |
银行账号 | (略)** |
其他事项 | 本公在《青海项目信息网》发布 |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