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塔加藏族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询比公告
本招标项目化隆县塔加藏族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塔加藏族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询比招标。
2.2、招标编号:青海景业询比(工程)**-**;
2.3、建设地点:(略)
2.4、施工工期:**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略))
2.5、招标范围:新建**平方米框架结构三层业务用房一栋及附属设施,业务用房内设门诊、药房、收费室、病房、影像科、检验科、超声科、公共卫生科、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中藏医馆等科室及医护办公室、远程视频会诊室、健康教育室等,附属设施含化粪池、污水处理站、院内硬化、绿化、围墙大门改造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信誉。本次招标活动不接受在“信用中国”(www.(略))网站上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参与投标近**天内。
4、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以上(含贰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 号)要求。
4.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持法人介绍信于**年9月**日至**年9月**日上午**:**-**:**,下午**:**-**:**,在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夏都青藏大厦4楼报名。
2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略),售后不退。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9月**日**时**分,地点为青海(略)评标室(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号夏都青藏大厦4楼)。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塔加藏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 (略)-(略)
传 真: /
**年9月**日